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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的那些“伪科学” 你中过招吗?
日期:2016-12-14 11:12:31

如今,在微信朋友圈里,流传着各式各样的“养生知识”,简直令人眼花缭乱。“致癌!有毒!!身亡!!!”“转疯了!震惊了!!99%的人都该看!!!”一些“骇人听闻”的“健康知识”,顶着看似专家或权威的帽子,大谈养生与保健,但事实上,这些所谓的“知识”,真的有科学依据吗?

 

 

日前,在中山大学举行的“辟谣大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食品健康类谣言成为转发量最高的谣言。戳破朋友圈的“伪科学”,管理部门、新媒体和用户需合力。

微信谣言主要集中三大类

谣言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疾病三类,这类文章往往带有“致癌”“有毒”“身亡”等词汇,喜欢用“100%”“第一”等夸大性词语

“我就是看看、分享,不评论。”60多岁的云南省安宁市王大爷,在女儿的帮助下注册了微信号,除了平时和孩子、老伙计们语音联系,最爱在朋友圈转发文章。

下拉几个页面,内容几乎都和健康、养生相关;打开订阅号,也几乎都是医疗、保健类公号。仔细分析王大爷分享的文章,阅读量基本都在10万以上,不少文章下面还插入了广告。

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记者的微信朋友圈中便不乏分享健康文章的达人,颈椎病、减肥、美容,越是常见的健康问题,相关文章越多。不少文章宣称,天天坚持某项运动或者吃某种食物,能够根治某种疾病;还有各种用常识做“幌子”的科普贴,比如接听电话用左耳更安全、晚上不宜洗澡;一些文章最后还推出某种保健品,称集纳了某些食物的精华,效果更佳。

“这种现象要区别来看。”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王云亭将朋友圈的养生“伪科学”归为两类,“一类是善意转发的善意文章,不以欺骗为目的,但因为缺乏科学支撑,缺乏对适用人群的定位,而成为‘伪科学’;另一类是存有营销等商业目的的‘伪科学’传播”。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干部保健科科长朱振东持相同观点,“有些文章不无道理,比如减肥有助于预防糖尿病。但是很多文章却过分强调只要坚持吃什么东西或者做什么运动、按摩某些穴位,便可以减肥从而根治糖尿病,其中往往都有潜在的营销行为。” “基本上推荐医疗保健产品的文章都有营销目的。”朱振东说。

记者采访的一位老年朋友,曾听信朋友圈文章,通过生吃茄子来刮脂排油。这篇文章来自一位自称养生专家的著作。“明显没有科学依据的做法对老人影响非常大。”朱振东说,“更有甚者,少数文章将目光投向了某些绝症病人。像肺癌晚期的患者,从医学上来说通常会选择常规治疗方式。但有的营销帖却宣称可以通过吃某种药物或者接受某种治疗根治,正规医生肯定不会写出这种昧良心的文章。”

由于健康谣言传播广泛,部分转帖反复出现,不少读者深信不疑,危害很大。

目的多为推销产品制造噱头

造谣传谣者背后往往有商业利益,不少公众号通过造谣文章博取点击出售广告,甚至直接推销产品。

“微信朋友圈里医疗健康帖增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众健康意识的提高。只有有了健康意识,公众才会主动去获取健康知识,掌握了健康知识才有可能带来行为上的改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微信朋友圈中分享医疗健康文章不是坏事,但是对阻断错误健康知识的传播提出了新的要求。”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马冠生说。

“造谣者往往利用公众恐惧死亡、疾病的心理来制造噱头,传播错误健康知识。”中山大学互联网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张志安教授指出,“实际上,造谣传谣者背后往往有着很强的商业利益驱使,不少公众号通过造谣文章博取点击率出售广告,甚至直接推销产品。”

相比造谣者“干劲”十足,辟谣者却明显缺少动力。马冠生告诉记者,由于每天的诊疗任务繁重,还有科研论文需要撰写,大多数医学专家并没有时间进行科普文章的写作。

“科普文章尽管有可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但并没有纳入学术业绩考核体系,不会因此在业内获得更高的声誉,进行职称评定时也不会作为一项指标。一条阅读上百万的微信不会比一篇引用量仅仅几十的权威期刊论文管用。”王云亭告诉记者,有些谣言要证伪需要科学实验作为支撑,比如传播甚广的骨头汤补钙,但这样的基础性实验并不会纳入科研考核,科研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也缺少动力。

实际上,辟谣文章除了数量较少,质量也不容乐观。“科普文章写作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一定的表达技巧,既懂医学又有很好文学素养的人相对较少。”张志安说。

“不少健康文章采取真假混杂、以偏概全或者不断推论的方式,即便是专业机构想要验证其是否科学也并不容易。”马冠生说。

在张志安看来,现在公众虽然关注健康,但是健康知识还比较有限,客观上影响了公众对谣言的判断,公众的传媒素养还有待提高。

由于微信用户众多,各种新的“伪科学”帖层出不穷,鉴别成本很高。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即便认定为谣言,常常仅仅是删稿了事,造谣传谣者的违规成本却非常低。“相比政治、时政谣言,健康类谣言的社会危害不是那么直接,法律上很难给予严厉制裁。”张志安说。

通过微信散布谣言已构成违法

律师提醒广大网友,不要轻信或转发微信上一些未经核实信息,做到不造谣也不传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散布谣言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将可能触犯刑法。如谣言的转发量大于500或点击量大于5000,则可能构成诽谤罪、扰乱社会秩序罪或寻衅滋事罪等罪名。

同样的,在微信上传播的伪科学文章若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恐慌,扰乱了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也会构成相应的犯罪。

转发之前多想、多查、多看

转发之前多想想、多查查,看看文章来源于哪里,证据链是否充分,是否以商业营销为目的。

王云亭认为,医学科普工作将有助于打击健康谣言,“专业工作者要善用新媒体形式普及健康常识,一方面要主动传播,另一方面要及时戳破谣言。”

张志安建议,应该从大众传媒、社会公众和网络平台方三个角度打击健康谣言。

易观智库分析师李欣然建议,政府在对微信的监管方面,应做好微信公众账号的备案,对微信自媒体的言论以及传播内容进行监督,在出现违规行为时可以及时处理,从而推动自媒体平台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要制定相应的规范措施,建立处罚机制、提高违规成本,使各微信公众账号自觉杜绝谣言的传播。